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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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22:46
2023年成都转学*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学生需要转学必须是:
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需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其余流程均由学校及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转学审核。
不能转学的情况:
1、上面《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提到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2、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3、关于随迁子女,已在“5+2”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4、青羊区明确: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在读学生不办理区内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