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电动车驾驶证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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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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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4:01
去车管所办,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
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早在去年五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中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2019年的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此后,所有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超标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
《规范》中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的质量已经超过55千克,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则会按照电摩处理,这个流程和机动车类似。如果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会按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挂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5月1日起,新修订的《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办理登记并领取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前生产的部分电动自行车达不到现在的国家标准(即未取得CCC认证),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也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现在起到过渡期结束,车主可以领取临时通行标识(红色通行牌)。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道路通行管理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4:01
去车管所办,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
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早在去年五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中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2019年的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此后,所有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超标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
《规范》中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的质量已经超过55千克,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则会按照电摩处理,这个流程和机动车类似。如果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会按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挂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5月1日起,新修订的《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办理登记并领取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前生产的部分电动自行车达不到现在的国家标准(即未取得CCC认证),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也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现在起到过渡期结束,车主可以领取临时通行标识(红色通行牌)。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道路通行管理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