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4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39
法律分析:低保救助人去世后,发给此人的低保救助金就不再发放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十四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亲~理论上自当事人丧命时,低保就不在发放哦~
不过事实情况中,大多数亲属都不会及时上报,那么当年的低保就能够领的到,第二年需要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摁手印确认身份信息,确认当事人已经丧命的,就不在发放低保哦~
另外,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哦~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