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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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2:39
出租竟成为了很多人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相信如果有多余的房产很多人都会选择出租,这样是双赢的一个局面,但是很多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如果用更好的去出,往往不会选择安置房进行居住,那么空闲的安置房如何出租?需要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今天小编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第一、安置房如何出租
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办房产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按照*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
3、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按照上面的流程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出租证明了。
第二、安置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相关*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
安置房出租也需要提高注意: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要看清转租给您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您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2:39
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已经完全取得产权证,这是上市交易和出租的必要条件之一。
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另外,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属于违法建筑的;
2.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准备出租安置房时,需要仔细查看房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确保与租赁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建议在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前,找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