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正本无错,但有2本副本封面代理人忘记签名,这样是废标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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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8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时候,以正本为准。正本签字盖章完整,仅仅是副本代理人忘记签名,是不会废标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9
您问投标文件正本无错,但有2本副本封面代理人忘记签名,这样是废标吗?
答:没有关系,因为评标都是以正本为准,这里在评标时可能要去点分,100%不废标。追问但应该怎么说?一定为废标怎么才可以说明不是废标?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以正本为准。已定为废标,能否追究其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9
不废标吧!一般都是已正本为准的,你现在说的这个已定为废标是什么意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40
不会的 招标文件中应该写到了签字和盖章要求,比如说了签字或盖章要求:1. 投标函需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1 企业营业执照
2.2 企业资质证书
2.3 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出席;
(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对唱标结果予以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还有说明,如果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所以我觉得您的顾虑大可不必再有。下次封标前再仔细查看一下吧。祝您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