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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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5:09
可以。“意向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保证双方权益的具 有法律效应 的保证金。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意向金就属于卖房方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意向金有了相关约定,则买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