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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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3:29
取保候审被羁押的(如拘留、逮捕的时间),可从所判刑期中扣除,取保候审的时间不扣除。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炽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或被告人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以后仍会由*向*起诉,并由*判处相应的刑罚。
只有当事人被实际羁押的时间才可以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时当事人并未被羁押,所以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