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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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0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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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15:37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按有关规定代表国家对广东口岸的进出境文物进行审核、查验;受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执法机关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文物拍卖标的、进入流通的文物、私人收藏的文物、馆藏文物和社会人士捐赠的文物等进行鉴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1年应届毕业(含暂缓就业)的本科学士以上学历人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文物鉴定职位1个,专业方向为:美术学、汉语言文学、中国画、书法学。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招考范围:全国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3)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26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3、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到我站电子邮箱gdjdz@vip.tom.com或邮寄到广州市水荫横路1号2楼。本站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在笔试前一天到本站现场复审,校验相关证书、证明并领取准考证。
4、现场复审校验材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省教育厅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学生证、《应届学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据的证明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
地点:广州市水荫横路1号大院2楼
联系人:文娟、林滔 电话:020-87047165;传真:020-87047095。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招聘岗位的开考条件: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比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开考;广州市外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1、笔试在7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公布。
2、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计算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并发出面试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我站成立由5人组成的评委小组。
(四)体检
我站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站组织考察小组,考察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站招聘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份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站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聘用协议,待聘用人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