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患者脱水时计算补液量通常依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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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0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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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2 14:06
补液原则:静脉补液:适合重度脱水、顽固性呕吐、腹胀等情况,不能口服补液者。口服补液:可用于预防脱水和治疗轻、中度脱水。第一个24小时补充:累积损失量、继续丢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基本纠正脱水、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
第二天主要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但对前一天的补液效果要进行评估,补液步骤:“三定”-定量、定性、定速•
补液原则:“三先”-先浓后淡、先盐后
糖、先快后慢•
“两补”-见尿补钾、见惊补钙,计算生理性需要量:体重~10kg每天需要量100ml/kg;11-20kg,1000+(kg-10)*50ml/kg;>20kg,1500
+(kg-20)*20ml/kg•
先按总量的1/2-2/3量给予,余量视病情决定取舍。第2天及以后的补液:•
补充生理的和异常的继续损失量,继续补钾,供给热量•
一般可口服补,若腹泻仍频或口服不足,仍需静脉补液•
补液量需根据吐泻和进食情况估算–
生理需要量按每日60~80ml/kg,用1/5张含钠液补充–
异常继续损失量是“丢失多少补充多少”,1/2~1/3张含钠液补充–
将两部分加在一起于12~24小时内均匀静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