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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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2:02
一、催款人员上门以后,大家一定要做的事情,先拍照再录像,把双方协商的过程都记录下来,以防日后需要。
并且要求催款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工作证件、银行或者平台的授权,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可以不用理会。
二、上门催收的时候,一定不要拒绝与对方沟通,更不要采取辱骂、殴打等方式来暴力对抗。
大家应该做的是与对方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说明自己无法还款的原因,并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有一个良好的还款态度。
三、上门催收以后,大家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对方坦诚协商具有可操作性的还款计划,不要为了繁衍对方,就承诺一些无法实现的事情。
四、如果对方在上门催收的时候,采用了明显的暴力催收手段,比如说威胁、恐吓、拘禁、殴打等,大家一定不要犹豫,立即与当地的*机关取得联系,并及时提供对方的犯罪证据。
六、催收人员上门以后,有时会要求债务人在一些函件上面签字,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完,看看上面写的有没有违规的字句,如果有可以拒绝签字,比如(再不还款就属于诈骗)之类的。
七、如果还款的话,千万不要把钱给催收人员,一定要还到对应的账户里面,比如信用卡欠款就还到信用卡卡号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接受债权人委托或者受让债权的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传真、邮寄信函、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外访等方式联系债务人,提醒债务人履行债务。
第三十一条,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首次提醒债务人还款的,应当向债务人表明身份,告知债权人、催收机构的名称,以及债务人的债务信息。
债务人要求出示授权委托书的,应当通过特定方式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二条,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在提醒债务人还款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基本的社交礼仪。
第三十三条,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以电话、外访等方式提醒债务人还款的,不得在晚上十时至上午八时进行,但债务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以电话方式提醒债务人还款的,每日联系次数不得超过5次,通话过程应当全程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