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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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2:46
第一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此观点在实务中占主导地位,支持者众多,并被大多数法官在判决时所采用。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虽然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又是违约行为的继续。既有法定又有约定,依约定优于法定之法理,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的利息,同时也可选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第二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又叫宽限期)满之日止。持此种观点者亦不在少数。其理由是:司法裁判的主要目的是定纷止争,*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后,判明是非曲直,确定一个履行期限,要求借款人必须按此期限履行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力所在。借款人若不按此期限履行义务,则应承担公法的责任,如民诉法上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刑法上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第三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持此观点的人数不多,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的理由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民法典》规定了“债务应当清偿”的原则,该原则中当然含有全面、及时清偿之义。只有在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此分期偿还的例外规定即为宽限期,在学理上叫“恩惠条款”》此“合理期限”一般为10日,即使未经催告,从起诉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往往也大于10日。有定期的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就应当清偿债务,更无宽限期的问题。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履行期限或宽限期,主要是对暂无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的“恩惠”。据此,断无给予不依法履行债务的人“恩惠”的必要。实务中一律判决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曲解了立法本意,应属裁判权的滥用。第四种观点认为,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贷款人起诉之日止。持此观点的人数最少,可谓曲高和寡。其理由是: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或者经催告后仍不还款,贷款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依法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并予裁决,而不得对未发生的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决,即不能对将来发生的事实进行预决。从贷款人起诉之日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期间,是*审查裁决阶段,根本谈不上借款人违约。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借款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则应承担公法上的责任,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又是违约行为的继续。既有法定又有约定,依约定优于法定之法理,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的利息,同时也可选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依据是*判决书。*在进行借贷纠纷的审判是需要明确利息的偿还利率以及期限。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在起诉状上写明欠款和利息的数额,方便按照*标的额计算诉讼费用。若借贷类型为民间借贷,一般可以主张偿还利息至借款人还清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不是的。逾期利息是从逾期之日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拓展资料:
利息(interest)抽象点说就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利息讲得不那么抽象点来说 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因使用借入货币或资本而支付给贷款人(债权人)的报酬。又称子金,母金(本金)的对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
根据银行存款的期限划分银行存款有:活期存款、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根据银行存款的方式划分银行存款有: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多余存款的部分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率。
目前主要的几大银行存款利率为: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率为:1.35%,存款半年利率为:1.55%,存款一年利率为:1.75%,存款二年利率为:2.25%,存款三年利率为:2.75%,存款五年利率为:2.75%。
招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0.35%。定期存款三个月利率为:1.35%,存款半年利率为:1.55%,存款一年利率为:1.75%,存款二年利率为:2.25%,存款三年利率为:2.75%,存款五年利率为:2.75%。
兴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率为:1.5%,存款半年利率为:1.75%,存款一年利率为:2%,存款二年利率为:2.75%,存款三年利率为:3.2%,存款五年利率为:3.2%。
平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率为:1.5%,存款半年利率为:1.75%,存款一年利率为:2%,存款二年利率为:2.5%,存款三年利率为:2.8%,存款五年利率为:2.8%。
银行利率如何确定?
利率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是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是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是以万分比表示。例如: 0.9%就是表示为年利率。
银行确定利率时,一般有几大因素影响:物价总水平、供求关系、国家财政收支、利息负担等方面。
这是因为诉讼主张不要仅计算至判决之日,因为判决生效后,对方是否立即履行你是无法不确定,因此你需要将利息一直计算下去,知道对方履行为止。我浅找了一下起诉逾期违约的模板: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 元及利息 元(以 元【债务本金】为基数,按照 月利率 %/同期同类银行贷款标准,自 年月日起【开始日期】暂计算之 年月日,以后顺延至款清之日止) 还有具体计算方式:利息=债务本金*约定的(年/月/日)利率*总年/月/日数。以上是一些浅知,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