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8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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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29
不能,去世的人已经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能承担民事义务。从法律上来讲,这个自然人已经不存在了,那么他的权利也随之消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如果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在自然人死亡之前发生,那么办理的程序还会继续办理。到不动产权证办出来的时候,有可能还是写的去世的人的名字。《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30
不动产证原则上是不可能发给已经去世的人的 ,但是如果是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拆迁之前房屋所有人在世时办理的拆迁手续,那么安置房产权应该在原房屋人所有,产权证上也会是 原住宅主人的名字。合法继承人 ,在办理财产继承的时候可以根据有关继承法,改变产权人的名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30
不动产登记制度虽然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期,但是对于不动产权证许多购房者还有不少疑义,今天小编就搜集了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解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31
不动产登记制度虽然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期,但是对于不动产权证许多购房者还有不少疑义,今天小编就搜集了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解惑。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到底有什么区别?
现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主要区别是《不动产权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目前国家没有强制《房屋所有权证》的持有者换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依然合法有效。
在搞清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之后,理解下面的问题就会比较容易了。
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相关
1、原来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限是70年,现在我领到的不动产证上土地的使用权限怎么变成了只有50年了?
国土资源局: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出让/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因国家明确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全市统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属于地方性*。
2、我在2014年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当时只进行了房产证过户,土地证还没有下来就没有过户,现在我能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国土资源局:如果该小区土地证未分户,用户个人信息以及房产信息未发生变化,无需换证。若小区土地已分户,用户房屋无抵押、按揭、贷款、查封、*。则用户本人带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一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备注:符合以上条件可办理不动产证。
3、现住房屋为商品房,因当时按揭付款,开发商只发了房产证,说土地证还完贷款后自己去办理,现在房屋贷款已还完了,这个土地证如何办理? 在哪里办理(具体位置),需要带什么资料?
国土资源局:贷款还完需办理解押手续,土地若已分户,房屋无抵押查封*即可办理,用户本人带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一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请前往高新北区东彩路639号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4、房产证在2015年过的户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要过户土地证请问该怎么操作,房子现在在按揭状态。
国土资源局:首先由于您的房屋在按揭状态暂时不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需还款解押后才可办理。自2016年11月30日起,房产证和土地证已停发,您土地过户后我们将会为您换发不动产证。具体所需资料为:买卖双方本人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房产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二、办理或补办不动产权证
1、个人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定土地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意即权利人为单位的由单位申请,为个人的由个人申请,而后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目前已不再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统一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权利人可在具备相应条件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
①.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②.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③.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④.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⑤.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⑥.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⑦.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2、产权证遗失,申请补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新证需要几天拿上?
国土资源局:①.需要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科,发公示公告。(提供材料有:1、权利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土地证原件、复印件。公示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到受理一科办理新证手续。前提是此房屋在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下。)
②.如果知道房产证号,可以前往乌鲁木齐晚报社去刊登遗失声明,需15个工作日(除节假日)后,带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若有土地证也需带上,然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取号调阅查询单和分户图,再取号办理遗失不动产登记手续。
③.公示公告15个工作日即可申请办理新证,自申请办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可以领取。一般领证期限为30个工作日。可拨打0991-3191101向工作人员提供回执单号查询是否可以领取。米东区不动产证在米东政务中心二楼领取,乌鲁木齐市辖区自建房不动产证在天山区碱泉街1号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三楼领取,乌鲁木齐市辖区商品房不动产证在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厦三楼领证,领取时需本人携带回执单、身份证、契税*、银行卡。
3、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吗?
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证需要联系开发商统一给业主办理,如需买卖房屋,必须先还完公积金贷款,不动产证下来以后才能进行买卖过户。
4.过户不动产证(房产证)流程
国土资源局:过户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前往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厦办理过户手续,流程为挂牌、网签、交税、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五个环节。(前提是此房屋在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下。)
三、房产交易时相关问题
1、安置小区没有土地证能不能交易?
国土资源局:安置小区能不能交易请打电话问6263098房产交易中心,如果房产交易中心没有*,用户的房子没有抵押贷款,是可以交易过户,显示只记载房屋信息,不记载土地信息的不动产证。有土地证的房子在交易时,土地性质显示为划拨,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若为出让性质则不用交出让金,在不动产证上会记载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无土地证对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影响。
2、单位房没有土地证能过户吗?过户有什么费用?
国土资源局:单位的房子,如果小区里都没有人办理土地证,确定没有土地证也可以过户,出来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只记载房屋信息不记载土地信息,单证过户需要交纳278元(用途为住宅单证的费用)。备注:不包含房屋买卖契税。
3、去年买的二手房,土地出让金额没有及时交,补交时会有滞纳金或违约金吗?
国土资源局:情况我们已了解,若手中有不动产受理回执单,可持此单前往乌鲁木齐房产大厦税务部门交纳土地税后上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交费即可领证。交纳金额在受理回执单上有写明,这个不存在滞纳金和违约金。
4、房子买的是二手,一手房东没有办理过土地证也没有缴税,去土地管理局办理,工作人员查询说是需要上完税然后在办理,现在两证合一了,手续还是一样的吗?
国土资源局:房主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 前来查询土地信息,如有土地信息可直接办理,如果土地信息在别人名下且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优惠售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证本人持土地证原件和房主本人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一同前来办理不动产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31
当然不可以,己去世的人不可能再去承担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