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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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22:42
云南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进行。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校长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进行。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方向和远大理想,忠于祖国、热爱科学、勇于创新,立志成才报国、服务社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学校各规章制度;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
3.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当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获得国家、省*或昆明市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2)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者,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如在自身能力所及条件下实践“见义勇为”者;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后向学院上报评选出的候选学生名单,学院对评选情况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五、奖励办法
1.获得“校长奖学金”称号的学生,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名额分配: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名额共5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2人)。
3.奖励金额: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奖励6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励一次。
六、本评选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