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什么时候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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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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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7 20:51
再见了,纸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全面铺开!税务局刚刚通知!8月28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 src="http://image.wllzh.com/pic/20221216/jiahao/51c5e7a05e8993f1b08b787cab89709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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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来了!
8月28日起正式执行刚刚,全电*受票试点又吉林、黑辽大、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了。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简称全电*)
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
全电*
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据统计)累计36个。包括:四川、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内蒙古、上海、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青岛、宁波、厦门、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
8月28日开始,全电*受票试点全面铺开了。第一批:自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省试点。
第二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苏、浙江(不含宁波)、深圳、山东(不含青岛)等五地试点。
第三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等三地试点。
第四批:自2022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等九地试点。
第五批:自2022年7月31日起,青岛、宁波、厦门三地试点。
第六批:自2022年8月28日起,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36省市实现全电*受票全覆盖。
除蒙沪粤外,其他各地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蒙沪粤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服务平台开具的*,包括“*专用*”“普通*”全电*、*纸质专用*和*纸质普通*。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及电子*,全电*有以下优点:1、*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标记*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
6、红字*处理流程简化,*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02全电*样式附件1 全电*样式
1.*专用*2.普通*3.稀土电子*4.卷烟电子*5.建筑服务电子*6.旅客运输服务电子*7.货物运输服务电子*8.不动产销售电子*9.不动产经营租赁电子*10.农产品收购电子*11.光伏收购电子*12.代收车船税电子*13.自产农产品销售电子*14.差额征税电子*(差额开票)15.差额征税电子*(全额开票) 可以看出,相较于传统电子*,全电*的票面精简了许多。看到这里,对全电式*和传统电子*的不同应该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很多人都在问:传统电子*会取消吗?因为全电*目前正在试验阶段,至少在现阶段全电*与传统电子*是共存的。整体来说,传统电子*与全电*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
03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来了*业务,这9种情形要小心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该项目中标金额:960万;
该项目功能:为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即对建设电子*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与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服务平台,
支撑*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
据悉,电子*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
实现*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另外,*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得升级改造。
因此,未来*监管势必趋严。提醒大家注意:从今天开始,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一、*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你这样想,我只能呵呵。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的到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你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企业*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三、*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四、频繁作废*;大部分*顶额开具; *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五、费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六、开具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确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七、买*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属于虚开*,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八、对开*、环开* 对开、环开*,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上还是会按虚开*处理。
九、到处找*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04电子*范围再扩大!取消*专用章! 电子专票全国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全国36个地区已全面推行*专用*电子化!
在此提醒纳税人收到电子*需要注意: #3p4#
、取消*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新版电子*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即电子*可以没有*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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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查验真伪 很多企业采购时都喜欢要纸质*,认为电子*很容易造假,但,全国*电子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接收电子*只是早晚的事~
3、电子*必须保存源文件 根据财会〔2020〕6号规定,以电子*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即
必须保存OFD源文件,不得以截图等其他形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