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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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18:00
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 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 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如果驾驶员在开车时频繁拿起手机看微博、发微信等,应该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可处以50元罚款、记2分。 3,“即使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也涉及取证问题。边开车边玩手机是瞬间行为,比接听电话更难被发现和取证,就算因此发生 交通事故 ,也很少会有人承认。”交警工作人员表示,“但不可否认,边开车边玩手机的危险性确实非常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