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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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20:00
无法合并。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与总公司合并。 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 吸收合并 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都诸多方面均受总公司 管辖 。它一般设立于总公司成立之时或成立之后,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