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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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3:49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按照学校总体发展目标,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有利于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学科专业带头人,通盘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兴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
既注重职称、学历,更注重实际学术水平;引进人才应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需要。
二、引进类别
(一)学科带头人
(二)学术骨干
(三)优秀青年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5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副教授或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扎根协和,能够为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硕士点申报做出贡献。
(二)具体条件
1.学科带头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教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泰山学者”(省外同等人员)建设工程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二项条件者: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教研项目、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下同)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2)获得成果类奖励(包括科研奖励、教研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2位人员,或省部级二等奖首位人员;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
(4)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
2.学术骨干
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此外,还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二项条件者: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3位人员,或省部级二等奖前2位人员,或三等奖首位人员;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3.优秀青年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的能力。
四、引进方式
(一)正常调入,由原所在工作单位调转人事关系来我校全职工作。
(二)签订就业协议,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来我校就业。
(三)柔性引进,有工作单位,不转人事关系,仅签订聘用协议,在我校全职或兼职工作。
五、相关待遇
(一)聘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教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泰山学者”(省外同等人员)建设工程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原则确定相关待遇。
(二)柔性引进的人才
1.住房待遇:在济南无住房的,根据需要由学校提供校内住房,供聘期内免费使用。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正常调入或签订就业协议方式来校工作的人才,学校根据聘任岗位及目标责任等确定相关待遇。
1.学校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助手1名,安排专用工作室、研究室或实验室。
2.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发放办法是,分别按照相应岗位标准每月预发,次年2月底前,学校根据年度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科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考评结果一次性结算。年薪标准如下:
(1)学科带头人,年薪25-30万元(税后);
(2)学术骨干,15-20万元(税后);
(3)优秀青年教师,10-15万元(税后)。
3.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4.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5-10万元。
5.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8-12万元,理工类10-50万元。科研启动费发放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执行。
6.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夫妻分居两地,将协助解决子女入学或入托、家属工作等事宜。
六、引进程序
(一)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拟订本教学院(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于每年12月1日报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人事处通过网络、参加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三)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由人事处组织各教学院(部)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后教学院(部)形成是否引进的书面意见,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审批表》及反映拟引进人才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将拟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教学院(部)意见和具体待遇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入职手续,签订协议,落实待遇。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东协和学院
2019年6月17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3:56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按照学校总体发展目标,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有利于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学科专业带头人,通盘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兴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
既注重职称、学历,更注重实际学术水平;引进人才应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需要。
二、引进类别
(一)学科带头人
(二)学术骨干
(三)优秀青年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5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副教授或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扎根协和,能够为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硕士点申报做出贡献。
(二)具体条件
1.学科带头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教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泰山学者”(省外同等人员)建设工程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二项条件者: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教研项目、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下同)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2)获得成果类奖励(包括科研奖励、教研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2位人员,或省部级二等奖首位人员;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
(4)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
2.学术骨干
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此外,还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二项条件者: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3位人员,或省部级二等奖前2位人员,或三等奖首位人员;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被SCI、E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3.优秀青年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系统讲授两门以上核心课程的能力。
四、引进方式
(一)正常调入,由原所在工作单位调转人事关系来我校全职工作。
(二)签订就业协议,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来我校就业。
(三)柔性引进,有工作单位,不转人事关系,仅签订聘用协议,在我校全职或兼职工作。
五、相关待遇
(一)聘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教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泰山学者”(省外同等人员)建设工程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原则确定相关待遇。
(二)柔性引进的人才
1.住房待遇:在济南无住房的,根据需要由学校提供校内住房,供聘期内免费使用。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正常调入或签订就业协议方式来校工作的人才,学校根据聘任岗位及目标责任等确定相关待遇。
1.学校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助手1名,安排专用工作室、研究室或实验室。
2.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发放办法是,分别按照相应岗位标准每月预发,次年2月底前,学校根据年度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科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考评结果一次性结算。年薪标准如下:
(1)学科带头人,年薪25-30万元(税后);
(2)学术骨干,15-20万元(税后);
(3)优秀青年教师,10-15万元(税后)。
3.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4.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5-10万元。
5.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8-12万元,理工类10-50万元。科研启动费发放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执行。
6.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夫妻分居两地,将协助解决子女入学或入托、家属工作等事宜。
六、引进程序
(一)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拟订本教学院(部)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于每年12月1日报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人事处通过网络、参加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三)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由人事处组织各教学院(部)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后教学院(部)形成是否引进的书面意见,填写《山东协和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审批表》及反映拟引进人才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将拟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教学院(部)意见和具体待遇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入职手续,签订协议,落实待遇。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东协和学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