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22: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6:05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三种模式是一中心模式、分中心模式、集合型模式。
一中心模式:无论是新建或改建,按照“一中心+五功能区+联动区”(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件受理区、执法办案区、合成作战区、执法管理区、证物管理区+办案联动区)进行功能布局,打造成案件办理、监督管理、人员羁押、训练培训综合性基地,最大化集中警务资源、方便民警办案、提供便利服务,最大化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约化优势,发挥最大应用成效。
分中心模式:一些县级*机关没有条件实现一中心模式,综合考量辖区地理位置、警力分布、案件数量、办案力量等因素,依托较大派出所或警务地块、用房,建设若干分中心,对内部功能区进行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建设或升级改造,利用现有资源,快速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全省共有26个县级*机关按此模式建设。
集合型模式:主要是解决大城市的主城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问题。如苏州、徐州市*统筹规划、牵头组织,分别规划建设万余平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供市局办案部门及主城区分局共同使用,集中一点投入、带动条块整体建设。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发展历史
2016年5月22日,北京警方向媒体公开了正在全市推广的“一站式”办案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确保办案场所统一管理、案件集中办理等职能,实现案件集中审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只要犯罪嫌疑人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就进入了全天候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区,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2023年1月6日,从*获悉,全国*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049个,全国190万名在职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