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农村的口粮地能不能继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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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7:22
不能继承。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7:23
不能,但是不到期,家里人可以继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