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加油站需要哪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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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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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0
一、建设加油站需要的设备:
1、硬件设备:
加油站用地,储油罐(地埋式),营业室、雨棚、加油岛,液位仪、集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柜、控制柜、货架、计量器具。
2、消防设备:
静电报警器、油站整体防雷网、灭火器材(干粉、CO2、灭火毯、消防桶、消防铲等一般按油站等级配置)、消防应急灯、防爆照明灯、员工的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
3、办公设备:
办公电脑、财务、税务单据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二、新建加油站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四)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五)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0
一、建设加油站需要的设备:
1、硬件设备:
加油站用地,储油罐(地埋式),营业室、雨棚、加油岛,液位仪、集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柜、控制柜、货架、计量器具。
2、消防设备:
静电报警器、油站整体防雷网、灭火器材(干粉、CO2、灭火毯、消防桶、消防铲等一般按油站等级配置)、消防应急灯、防爆照明灯、员工的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
3、办公设备:
办公电脑、财务、税务单据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二、新建加油站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四)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五)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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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20:10
一、建设加油站需要的设备:
1、硬件设备:
加油站用地,储油罐(地埋式),营业室、雨棚、加油岛,液位仪、集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柜、控制柜、货架、计量器具。
2、消防设备:
静电报警器、油站整体防雷网、灭火器材(干粉、CO2、灭火毯、消防桶、消防铲等一般按油站等级配置)、消防应急灯、防爆照明灯、员工的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
3、办公设备:
办公电脑、财务、税务单据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二、新建加油站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
2、《新建加油站申报表》;
3、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
4、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5、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
6、市*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
7、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8、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
9、工商预登记。
(三)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
1、选址须符合《xx市加油站点规划》及《xx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法规。
(四)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五)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七)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