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开名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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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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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49
*普通*可以只开具单位名称,但最好还是按照要求填写购货方全称、税号等信息。
*普通*与*专用*属于同一税控系统开具的,理论上讲,应该与专用*一样写清购货方全称、税号等信息。实际工作中,*普通*不涉及购货方抵扣事宜,其作用同普通机打*一致。*普通*一共有三联,具体如下:
1、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开票方作为销货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收入”;
2、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方扣税凭证,即是购货方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进项税额”,“金额”指的是购入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
3、第三联为*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购货方作为购进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进项税额”,“金额”指的是购入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
*普通*第二联(*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管理需要,确定*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