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公司调到子公司工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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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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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0 00:11
被调到子公司工龄按照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计算,因为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被调动的,不影响工龄的计算和累计,要连续计算,应当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得出员工的工龄。
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原则上工龄不应连续计算,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存在着例外。
第一,新的用人单位系由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而来,劳动者的工龄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第二,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存在着人事调动关系,劳动者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因在人事调动情况下,实际上是产生了劳动关系的概括转移,即在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新的用人单位,这种转移一般包括工龄在内,从而表现为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到新用人单位后连续计算。
第三,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就工龄计算做出明确约定予以连续计算的,应予认可。应当注意的是,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否定其各自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独立性。通常说的关联公司,是指在出资或组织上有密切联系的两家或数家公司,如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被参股公司、参股公司与参股公司等。但这种出资或组织上的密切联系显然并不影响各个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也不影响各个公司对外法律关系的独立性。
对于工作单位变更动情形下,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1。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方面的劳动者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在《企业法》等法规中可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2。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工龄连续计算问题。第一类,通常劳动者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但是这两个单位间没有法定的变更程序,也没有法定合并或分立程序,从工商登记的法律程序上看不出两个独立法人有任何转承关系。但是,这两个独立法人,存在一定的继承或接收的事实,比如新独立法人的人员、组织机构、经营场地、业务构成、投资人等都是老独立法人的,新独立法人成立后,老独立法人就逐步歇业,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独立法人逐步接受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独立法人的业务、人员、设备,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企业法人逐步减缩业务直到歇业,最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同一投资人,在一个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后,再注册另个企业法人,两个企业法人并存,“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到一定程度,组*员也变成两套人马,原有的组*员逐步分成了两个团队,分属两个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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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