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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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6:40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 养老保险 标准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养老保险标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2019年养老保险标准 成都养每个人老保险领取标准是不一样的。其领取数额如下: 基本 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 四川 省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积缴费年限×1.3%。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退休年龄 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四川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经 社保 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统一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养老保险标准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