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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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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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08
有义务。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如果一方自身的生活难以维系,那么作为兄弟姐妹,另一方应尽到抚养的义务。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09
兄弟姐妹间一般情况下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在特定条件下,他们确实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
首先,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这主要基于未成年弟、妹因缺乏经济能力和稳定生活来源,难以维持生活,所以需要有能力亲属的扶助。然而,如果弟、妹虽无独立生活能力但已经成年,兄、姐则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兄、姐因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而由弟、妹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这样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但这一义务的前提是兄、姐无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或是第一顺位的义务人缺乏扶养能力。
总的来说,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主要基于双方的经济能力、年龄以及父母的状态。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此类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