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0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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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6:06
按 婚姻法 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 婚前财产 归个人,婚后 共同财产 各半平分,男方构成与他人 同居 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女方在双方 离婚 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有人民*判决,赔偿肯定是在应判归男方的财产中予以赔偿。婚前财产个人,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收入是共同财产,男方出轨的话,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