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几个财税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18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30
汇算清缴过程中,正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个关键步骤。
一.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由于企业在筹办期没有开始生产经营,无从计算损益,因此筹办期不计算亏损,也无需进行汇算清缴,而筹办费的有效亏损弥补期限也被推迟。例如,某企业2010年为筹办期,发生筹办费80万元,2011开始生产经营,由于2010年不计算亏损,按规定筹办费在2011年一次性扣除或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扣除,有效弥补期就推迟了1年甚至几年。
二.筹办期“亏损”包括业务招待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尽管企业在筹办期未取得经营收入,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而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递延到实际生产经营年度税前扣除。例如,某企业开办费是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4万元,广告和业务宣传费5万元,那么有48.4万元(50-4+4×60%)能作为筹办期“亏损”递延到以后年度扣除。
三.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之间的亏损弥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这条规定要求企业取得的免税项目应该单独核算,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不能盈亏相抵。而企业会计利润是综合计算的,没有区分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纳税申报表同样未单独体现应税项目所得与优惠项目所得。因此,计算应税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免税项目所得,不管免税项目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作全额调减,计算公式为:应税项目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免税项目所得。例如,企业应税项目所得为-70万元,免税所得为30万元,利润总额为-40万元,免税所得30万元不得弥补应税项目亏损,应作全额调减,调整后为应税项目的所得仍为-70万元(-40-30)。
需要注意的是,原有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对此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的规定,免税项目的所得,可以弥补应税项目当年及以前年度的亏损。
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
对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否弥补亏损的问题,新旧税收法规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该文已废止)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2010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后所得为-60万元,结转至2010年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30万元。税务机关于2012年3月对其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检查,调增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税务处理: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则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60=40(万元),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法定弥补期内的亏损30万元,则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30=10(万元),再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资产损失造成亏损应在所属年度弥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例如,企业进行2011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2010年有一批存货因自然灾害发生损失20万元未申报扣除。假设2010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税务处理:2010年资产损失20万元追补确认期限未超过5年,企业应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准予在2010年全额追补扣除,追补后2010年实际亏损20-10=10(万元)。所以,2010年多缴税款10×25%=2.5(万元),201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50-10)×25%=10(万元)。2010年多缴的税款2.5万元不能退税,只能递延到以后年度抵扣。因此,2011年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2.5=7.5(万元)。
五.清算期间可依法弥补亏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中应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企业计算清算所得时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包括清算当年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额,并且弥补的年限应从当年算起,向前推算4年,允许弥补亏损的年限共计5年。
例如,某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善,于2011年5月停止生产经营,要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在注销前办理了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后所得额为-200万元,至此,企业2006年的亏损还有100万元没有弥补。清算期弥补亏损前计算的清算所得为300万元。
税务处理:如果清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为“300-200-100=0”就错了,因为清算期间是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2006年的100万元亏损,只能结转到2011年的汇算清缴中弥补,而不能结转到清算期间弥补。因此,清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200=100(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1:48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可弥补5年的.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关于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这12个问题请您留意!
问题七、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中报表第8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所示,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
税前、税后补亏财税有哪些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内,以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必须在报送纳税申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中应列示本年经营所得、需弥补及可弥补的往年度亏损额(弥补两个以上亏损年度亏损时应分别列示各年需弥补及可弥补亏损额)、本年税前补亏后持弥补亏损挂帐余额等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企业所得税?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税发[1997]191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
企业存在以前年度亏损的话,本季度盈利,还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吗?_百...
需要,以前年度亏损,本季度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盈利额小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不计提所得税;盈利额大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按差额计提所得税。同时,可弥补亏损数额,应以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准。
弥补亏损 当超过5年期限后 该如何弥补
用税后利润弥补即可。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
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哪些可以弥补哪些不能弥补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本文将重点对这种方式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
企业清算时,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
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前5年以内每年亏损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和吗_百 ...
企业清算的应纳税所得可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问:清算应纳税所得是否可以扣除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未弥补)?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
【每日答疑】公司清算所得可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填列《企业清算所...
问:公司清算所得可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填列《企业清算所得税申请表》? 答: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可弥补几年的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可弥补5年的.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