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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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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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3:59
2016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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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4:00
工伤九级的主要补偿: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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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4:00
1、残疾赔偿金=省级统计局2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20(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等级%。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不能举证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以受诉*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计算至受害人回复自理能力之日止)。
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以及医院意见确定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人伤残等级%(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9、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
10、鉴定费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确定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但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实际赔偿咨问至 http://tieba.baidu.com/p/437164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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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3:59
2016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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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4:00
工伤九级的主要补偿: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4:00
1、残疾赔偿金=省级统计局2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20(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等级%。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不能举证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以受诉*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计算至受害人回复自理能力之日止)。
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以及医院意见确定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人伤残等级%(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9、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
10、鉴定费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确定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但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实际赔偿咨问至 http://tieba.baidu.com/p/437164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