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分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1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34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婚姻法解释分割
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父母的出资看是赠与还是借款,有没有赠与合同或借据之类,没有那些东西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考虑男方父母出资比例很大,为了和谐社会,可能会酌情多分给男方一些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追答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婚姻法解释分割
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父母的出资看是赠与还是借款,有没有赠与合同或借据之类,没有那些东西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考虑男方父母出资比例很大,为了和谐社会,可能会酌情多分给男方一些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35
作为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夫妻结婚后不论哪一方还贷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作为男方父母替子女还贷部分,可以视为赠与或夫妻债务,由夫妻双方分配财产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在法律上就应该一人一半,至于父母主动还贷部分由双方共同协商在离婚分配财产中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34
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婚姻法解释分割
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父母的出资看是赠与还是借款,有没有赠与合同或借据之类,没有那些东西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考虑男方父母出资比例很大,为了和谐社会,可能会酌情多分给男方一些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追答有夫妻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婚姻法解释分割
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父母的出资看是赠与还是借款,有没有赠与合同或借据之类,没有那些东西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考虑男方父母出资比例很大,为了和谐社会,可能会酌情多分给男方一些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35
作为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夫妻结婚后不论哪一方还贷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作为男方父母替子女还贷部分,可以视为赠与或夫妻债务,由夫妻双方分配财产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在法律上就应该一人一半,至于父母主动还贷部分由双方共同协商在离婚分配财产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