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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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2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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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6:00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是受伤者提出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是:病历、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书、鉴定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