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2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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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3 05:04
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
交付给A企业代销清单及货款并收到进货*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以不含税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因为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必须全额交税。
借:存放有关科目—存货类别—存放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这里的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是17%,而且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
主营业务收入
凡是通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受托代销只是一种说法而已。
视同买断,是说视同委托方将商品卖给受托方,受托方再对外销售,这个实质上已经不算是委托代销了。
委托方卖给受托方时: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452.99
受托方取得时:借:库存商品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452.99
贷:应付账款
受托方对外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56.4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43.59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47.01
贷:库存商品 8547.01
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是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对外销售就按委托方10000元的定价销售,手续费另外算。
委托方发货时: 委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452.99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结算手续费: 委托方: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手续费 (从应收中扣除)
受托方:借:应付账款 手续费 (从应付中扣除)
带:主营业务收入 手续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最好将价税分离,即把*单独反映出来,这样做尽管在*纳税申报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期末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这收入则包含了两类收入一类是您公司的销售农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类是您公司销售免税农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外收入。
具体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做完这笔分录后再做一笔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始的时候是先缴纳了税款的,只有取得免税凭证才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这样做不仅符合时间规定,也有利用所得税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具体步骤如下:
企业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专案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专案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专案列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3 05:04
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
交付给A企业代销清单及货款并收到进货*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以不含税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因为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必须全额交税。
借:存放有关科目—存货类别—存放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这里的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是17%,而且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
主营业务收入
凡是通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受托代销只是一种说法而已。
视同买断,是说视同委托方将商品卖给受托方,受托方再对外销售,这个实质上已经不算是委托代销了。
委托方卖给受托方时: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452.99
受托方取得时:借:库存商品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452.99
贷:应付账款
受托方对外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56.4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43.59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47.01
贷:库存商品 8547.01
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是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对外销售就按委托方10000元的定价销售,手续费另外算。
委托方发货时: 委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452.99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结算手续费: 委托方: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手续费 (从应收中扣除)
受托方:借:应付账款 手续费 (从应付中扣除)
带:主营业务收入 手续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最好将价税分离,即把*单独反映出来,这样做尽管在*纳税申报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期末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这收入则包含了两类收入一类是您公司的销售农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类是您公司销售免税农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外收入。
具体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做完这笔分录后再做一笔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始的时候是先缴纳了税款的,只有取得免税凭证才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这样做不仅符合时间规定,也有利用所得税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具体步骤如下:
企业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专案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专案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专案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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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
交付给A企业代销清单及货款并收到进货*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以不含税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因为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必须全额交税。
借:存放有关科目—存货类别—存放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这里的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是17%,而且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
主营业务收入
凡是通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受托代销只是一种说法而已。
视同买断,是说视同委托方将商品卖给受托方,受托方再对外销售,这个实质上已经不算是委托代销了。
委托方卖给受托方时: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452.99
受托方取得时:借:库存商品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452.99
贷:应付账款
受托方对外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56.4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43.59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47.01
贷:库存商品 8547.01
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是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对外销售就按委托方10000元的定价销售,手续费另外算。
委托方发货时: 委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452.99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委托代销商品 成本价
结算手续费: 委托方: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手续费 (从应收中扣除)
受托方:借:应付账款 手续费 (从应付中扣除)
带:主营业务收入 手续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最好将价税分离,即把*单独反映出来,这样做尽管在*纳税申报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期末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这收入则包含了两类收入一类是您公司的销售农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类是您公司销售免税农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外收入。
具体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做完这笔分录后再做一笔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始的时候是先缴纳了税款的,只有取得免税凭证才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这样做不仅符合时间规定,也有利用所得税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具体步骤如下:
企业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科目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专案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专案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专案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