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法定受益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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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9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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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3 02:28
问题一:保险受益人的法定和指定有什么区别 您好!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同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也不征收遗产税。
填“法定”的话,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的遗产税开征,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5%~20%不等的遗产税。另外,若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保险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顺位也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为身故受益人;第二顺位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题二:“法定”受益人究竟是谁?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都有“受益人”这一栏。由于一些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不了解我国保险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往往在投保人不明就里或犹豫不决时,就建议投保人在受益人这一栏里,填写“法定”两个字,想当然的以为既然是“法定”,就不会有争议,导致现在大量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法定”。其实“法定”两字含义不明,一旦真的到需要确定受益人时,却发现一时难以找到保险金应属何人的明确的法律规定,反而平地起风波。画界名流陶老先生名声日隆,桃李芬芳,家庭也和睦。亲戚中有做保险代理人的,多次提醒陶老先生在收入尚好但年事渐高的情况下,应当考虑给自己买些保险。陶老先生经历了各种运动的风风雨雨,深明居安思危的道理,便先后为自己买了五份某保险公司的期限十五年的两全保险,总保额达五十万元。在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这一栏里,陶老先生也按代理人的建议均填写了“法定”两个字。上世纪末,和陶老先生相濡以沫近半个世纪的老爱人因病去世。一年后在朋友的撮合下,陶老先生与丧偶的陈女士结合,尽管子女一百个不愿意,但陶老先生婚意已决,并将自己名下的财产都作了处理。到了这个时候,子女也不再反对。知书达礼的陈女士也有一对子女,均长大*,各自为生。婚后陶老先生的境况明显改善,但毕竟风烛残年,再婚后三年余,也因病撒手西归。由于陶老先生生前已对财产作了处理,两方倒也相安无事,但唯独这五十万元的保险金引起了双方的争议。对“法定”的理解,陈女士认为:我是陶老先生的合法妻子,这保险金自然该归我。陶老先生的三个子女认为:当初我父亲投保时,我们的母亲才是合法的妻子,你还不知在哪里呢?便请了律师准备与继母对簿公堂。律师给陶老先生的子女详细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保险法所指的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既可以指定自己、也可以指定他人为受益人。但这个受益人应该是明确的,鉴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人的亲属关系在期间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要使自己指定的受益人将来毫无争议,应当写明其姓名、与自己的关系,如果不是亲属,甚至应该写上身份证号码。根据现在的审判实践: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栏中只填写“法定”字样的,视为未指定受益人。第二,既然是“视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只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陈女士和你们三个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陈女士的子女与陶老先生没有抚养关系,不能作为继承人。也就是这五十万元的保险金,理论上应该四等份。律师即与三个子女商量:一是应当肯定陈女士照顾陶老先生的功劳与苦劳;二是保险单在陈女士的手里,分配方案她是否同意和接受至关重要,否则只能起诉*;三是三人各让一点,陈女士的份额就明显增加,这样有利于争议的迅速、平和、低成本的解决。几天后,律师分别接到了三人的电话表示同意。律师与陈女士沟通后起草了双方四人的协议书,陈女士也按约如期将三人应得的保险金,打入三人的银行卡上。
问题三: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区别 投保人保险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也就是出钱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就是保险标的,属于保险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受益人就是出险后理赔得钱的人,如果被保险人没身故,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如果身故,一般看合同上写的人,也就是身故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
问题四:保险的法定受益人一般是指谁?按什么比例分? 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
中文名法定受益人
解 释
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类 型
法律
分 类
继承权
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有继承权的人为:夫妻(即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也有继承权。
死者的遗产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对死者生前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应当在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一部分)。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才可以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上摘自百度百科。
问题五:保险受益人法定是指谁 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比例为平分
问题六:投保人、被保人不一样,受益人是谁的法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
问题七:保险受益人法定是什么意思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话,是按法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问题八:保险的受益人到底写谁呢? 拜老爸生病所赐,一向对商业保险敬谢不敏的我,终于决定买保险了。这医疗保险实在是不保险啊,尤其是有重大疾病,要想治好保命的,花费都惊人,而且大部分药费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因病致贫,真应了那句话“一病病到解放前”。所以我的要求很简单,投保不为了分红,不买投资理财型的险种;也不买那种报销药费百分之多少的险种;只买那种保大病保意外,而且是拿了诊断证明就可以先行理赔的险种,你保十份就赔付十万,保二十份就赔二十万,没那么多罗嗦的那种。也是机缘巧合,我表哥正好就做保险的,也正因为是自己家人,所以才没有那么强的排斥抗拒心理,也就能认真去听去琢磨。最后决定买新华保险的吉星高照。因为老公是家庭经济主力,而且他家族遗传不是很好,所以给他买的份额是我的二倍。这点我们俩都没有异议。
关于保险的受益人写谁,最开始我是毫无疑问地选择写女儿,老公也没提出太多的反对意见。后来老公又提出来,受益人写孩子,将来麻烦事太多。现在孩子小,将来什么样不知道,万一将来不孝顺怎么办?若老公先走,理赔金都给了孩子,一旦我生病了,得从孩子手里拿钱,自己有和别人有毕竟还是不一样的。想想也有道理啊,还是老公心疼我,为我着想。反正他的保额比我多,我们彼此作为对方的保险受益人,还是对我有利啊。
受益人写父母:优点是给父母一份保障无可厚非,而且大多数父母会心疼孩子心疼孙子,将来可能还把这钱留给孙子;缺点是若有兄弟姊妹的话比较麻烦,理赔金给了父母,等父母百年之后就变成父母的遗产,若法定继承的话,就等于把你的钱给了你的兄弟姐妹,而你的子女没有保障。我的同学媳妇之所以跟他离婚,其中的一条就是因为他把千万的保单的受益人写成他母亲而不是给孩子。媳妇儿子都没有保障,这日子过得还真是没意思。
受益人写子女:优点是在子女未成年前,给孩子经济上的保障,不用担心有了后妈没人管。缺点是掌控权不在大人手里,一旦孩子不孝顺,真就没钱养老。还得留一手。
受益人写配偶:优点是一旦对方先走,给老伴留点经济上的保障,不用仰仗儿女。缺点是一旦配偶无良,有了新人忘旧人,对前房子女不好,孩子没有保障。
虽然,受益人写谁都行,但通过这件事还是反映出个问题:那就是老公拿我为重,而我是拿孩子为重。因为我身体不好,总担心走在老公前头,孩子小没有经济保障,我可不希望将来有个女人“
住着咱的房睡着咱的床;用着咱的老公打着咱的娃;花着咱的存款苦着咱的爹娘”。这老公用就用了,两眼一闭想管也管不着了,可这房不能让她住,这娃不能让她打,钱就更不能让她花。
问题九:妻子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老么,受益人法定是谁啊? 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自己选择的,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就按法定继承人顺序处理。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问题十: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法定是什么意思 身故保险金是可以指定的,如果没有指定那就认为是法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