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忘记年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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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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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0 00:59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忘记年检了,因为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取消了,需要进行公示如下: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注册账号按账号提示相关资料填写。
3.点击网站进入全国工薪系统选择自己所在地区。
4.点击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按对话框提示填写。
5.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一、个体营业执照公示时间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时间是每年的1月份到6月份。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取消了,后续的制度叫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登录所在地省级工商局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即可。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个体营业执照公示需要什么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