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期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那金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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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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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2:51
按用途转入相应科目,金额正常算。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按税收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的,还应将该项经济业务视同销售应获得的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据以交纳所得税,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税务处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1、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宫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