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状语和后置定语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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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11:08
意思是He was a brave man, and he did something that had been done by him.
可以理解为He was a brave man to do those things. [those things]是他已经做的那些事。
他所做的那些事证明他是个勇敢的人。
a room to live in 后置定语,我在寻找一个可供我住"的"房间, 是修饰这个房间。
这里to live in 只可能修饰 room, 不能修饰谓语。如果说我为了居住而寻找,其实寻找的还是房间这个名词,一个住人的房间,于是又回到了定语的位置。
some food to eat 这里确实是目的状语。to eat是修饰谓语buy, I buy to eat.
一个简陋的区分方法是,如果能翻译成"...的+宾语“,那这部分就是做定语。
例如上句就不能翻译成,我买了一些”供吃的“食物。
如果去掉to do,意思不完整,那是作宾补。
如果不是以上两种,且to do 和宾语并没有直接修饰关系,而与主语有目的、结果等关联时,作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