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3 08:1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23:39
1、 合同有效期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上条款是在合同中尽量约定的,其他条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