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3 10: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2:21
为贯彻落实修法精神,做好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严把IPO入口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在规则层面明确将注册制板块纳入现场检查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检查规定》。
《检查规定》规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 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明确了检查涉及单位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并加强了对检查人员的监督,主要对现场检查适用范围、检查对象、 检查程序、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其中,《检查规定》第十条,*依法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第十二条规定,启动现场检查前,检查机构应当至少提前五个工 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检查对象。
2014年以来,*持续对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推动各方归位尽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度,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法律依据《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行为,强化首发企业信息
披露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现场检查,是指针对申请在境内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的
企业(以下简称检查对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和交易所作为检查机构,在检查
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一定方式
对其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