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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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6 06:02
法律分析:
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外墙及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或物业如果要安装烟囱等设施,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安装,业主有权要求拆除。如果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业主可以依法索赔,目前业主有两种途径可以维权,一是要求拆违,因为烟囱未获得规划许可,属于乱搭乱建,二是通过起诉要求拆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4)物业服务用房;(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