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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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建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商鞅事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
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痤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
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
王许诺而去。公叔痤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
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
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
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译文: 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法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做了管家。公叔痤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
正赶上公叔痤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痤回答说:“我的管家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
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痤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
公叔痤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
我站在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你,就该杀掉。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
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抓住。”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
魏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痤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
原文商鞅变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注释⑴既:已经 ⑵具:完备 ⑶恐:怕 ⑷乃:于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迁移 (7)置:到 (8)辄:立即 (9)予:给 (10)最后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金: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页有这样一段说明: 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中的商鞅 “《史记秦本纪》说:秦孝公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孝公善之。
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为左庶长。
’据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卫鞅为左庶长。但是《史记商君列传》说: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据此则下令变法,应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卫鞅任左庶长之后。两说相较,当以后说为是。
《战国策·秦策》一说:‘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韩非子和氏篇》又说: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王先谦《集解》认为‘八’上脱‘十’字,是对的。从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以后,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来计,正是18年。”
据此,商鞅第一次变法应在公元前356年。 商鞅(剧照) 公元前340年,卫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昂原是卫鞅在魏国时的朋友,卫鞅就请公子昂和谈,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怀疑,结果卫鞅在会谈后生擒魏将公子昂,趁机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河西之地。
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商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
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商鞅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经》带到秦国,加以公布实行。
并把"法" 改为"律",增加了连坐法,从而把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变成相互监督纠发的连坐制。商鞅的法律规定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发。
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受到连坐的罪十分重。
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不揭发检举的"腰斩",检举揭发的同斩敌人首级一样受到赏赐,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降敌罪的惩罚是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为鼓励秦人作战勇猛,商鞅规定国家的爵位按将士在战场上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计算。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
愿做官的,任以年俸50 石的官职。官爵的提升与斩首级数相称。
爵位从一级到二十级,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权愈优厚。如升到第十级"五大夫"时,赏赐给300 户人家的税地。
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户人家的租税供他食用外,还有权收养宾客。有爵位的人,犯了法,还可以减免,"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
"④贬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虽是国君的宗室族人,没有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即不能靠出身就获得爵位,享受特权。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3)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商鞅把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措施带到秦国,在社会生产中,特别重视农业生产领域。商鞅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把重点放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来发展农业生产方面。
他在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本业"就是男耕女织的农桑业。
"末利"是指制造和经营奢侈品的奇技淫巧、刻镂纹绣的一类手工业和商业。商鞅并不一般地反对工商业,在《商君书》的《去强》和《弱民》篇中,都称"农、商、官"为"国之常官"。
"常官"是指国家固有的正常职业分工。他所反对的是商业中的"虱官",即贩卖华丽、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称为"美"、"好"的这两种"虱官",也就是"末利"。
"末利"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和手工业。 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制定"复其身"的奖励措施外,还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以巩固和发展封建生产关系。
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为户头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护下,游手好闲。户主为了不被"举以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织。
商鞅发展秦国农业生产的另一个措施是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他用法令规定:三晋(韩、赵、魏三国)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
垦荒的特别优待,10年不交纳赋税。"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使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都得到解决。
农业是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是人们衣食之源,立国之。
商鞅变法故事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
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
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
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
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
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
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
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
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
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 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
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
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
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
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
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
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卫鞅的新法令公布了。
新的法令刚刚开始推行,就遇到很大阻力。那些贵族宗室不去打仗立功,就不能做官受爵,只能享受平民待遇,失去了过去的许多特权;实行连坐法以后,他们也不能为所欲为了。
因此,都疯狂地攻击新的法令,更不要说保守势力的代表甘龙他们了。在他们的唆使下,就连太子也出来反对。
卫鞅把甘龙罢了官,可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便处分,卫鞅去找秦孝公,对他说:“新法令所以推行不开,主要是上头有人反对。”孝公说:“不管谁反对,就惩办谁。”
卫鞅把太子反对、故意犯法的事一说,孝公既生气又为难,没有言语。卫鞅说:“太子当然不能治罪,但是新法令如果可以随便违犯,今后就更不能推行了。”
孝公问:“那怎么办呢?”卫鞅说:“太子犯法,都是他的老师唆使的,应该惩治他们。”孝公表示同意。
这样,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就被割了鼻子,公孙贾就被刺了面。大伙看到孝公和卫鞅这样坚决,都不敢反对新法令了。
几年以后,秦国变得强盛起来。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增产多的可以免除一家的劳役,老百姓一心都务农,积极种田织布,生产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的生活也有所改善;由于新法令规定了将士杀敌立功的可以升官晋级,所以都英勇作战。
老百姓很高兴。孝公看卫鞅制订的新法令成效显著,就提升他为大良造(当时一种大官名称)。
并且派他带兵去攻打魏国。原来十分强盛的魏国,这时候已经衰弱下来,根本不是秦国的对手,连都城安邑也被秦军攻占了。
魏国只得向秦国求和。卫鞅凯旋而归,接着,在国内又进一步推行新法令,主要内容有:把国都从雍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迁到东边的咸阳,以便于向中原发展;把全国分成三十一个县,由*直接委派县令县丞去进行治理,不称职的县官治罪;废除“井田”制度,鼓励开荒,谁开归谁,允许自由买卖土地;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 齐威王当了霸主以后,燕、赵、韩、魏等国怕他三分,纷纷前来朝贡。
只有西方的秦国没有来。原来,当时秦国在*、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蛮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它的土地。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
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大家管他叫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就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些时候的门客,也没受重用。
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忽然听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决心离开魏国到秦国去。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
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
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
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
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
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
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
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 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
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
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
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
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
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
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商鞅事魏
【原文】
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痤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痤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注释】
1、鞅:商鞅
2、刑名之学:犹法律学。
3、中庶子:职官名称,管家。
4、事:侍奉。
5、贤:贤能。
6、进:推荐。
7、会:恰逢。
8、嘿:同“默”。
9、即:如果。
10、谢:道歉。
11、禽:同“擒”。
12、悖:混乱,荒谬。
13、屏人:让周围的人离开。
【翻译】
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法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做了管家。公叔痤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痤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痤回答说:“我的管家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痤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痤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站在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你,就该杀掉。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抓住。”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魏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痤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
辕门立木:商鞅不能确定新法令的推行效果能怎么样,于是决定搞一回普法宣传,这就有了著名的辕门立木的故事。
商鞅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当时“金”指铜,赏十金就是说赏十斤铜。
十斤铜是多少钱?直到汉朝的时候,你家有十斤铜,你也就够一中产阶级了。[1]
事情太简单,赏金太丰厚,反而让围观群众感到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商鞅于是又说:“能拿过去的,赏五十金!”
这很自然的会让人产生这样一种买彩票的心理:“就是你拿我开涮,我无非也就是白费点力气,万一是真的呢?”于是有一个人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
这下秦国人民都明白了,商鞅说话是真算话。于是商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①既②具,未③布。恐民之不信已,④乃立三丈之木于⑤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⑥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⑦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⑧卒下令。
令行于民⑨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10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11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12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