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停电造成损失能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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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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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21:20
1、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3、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5、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应该找跟你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对方,应该是供电所
停电的损失可以主张向供电企业要求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就损失金额协商,协商不了的,到*起诉,由*判决。
供电局现在应该叫供电公司(国网系统),一般是指地市级220kv以下(因各地而异,有些地方是110kv及以下)电网生产营销服务企业。
机关部门主要有办公室、思想*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科技信息部(有些地方与生技部合并)、营销部、基建部、农电工作部、发展策划部、人力资源部、离退休工作部(有些地方与人资部合并)、财务资产部、监察部、审计部、行政保卫部、工会办公室等等。
基层单位分为专业工区、直属中心和营销分公司(三集五大之前是这样的,改革后怎么样不知道,就现在情况说吧,三集五大其实职工心里都没有底),主要有输电工区(有些地方叫送电,一般负责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技改),变电运行工区(负责所辖变电站、开关站运行监视、操作、维护、一般消缺),变电检修工区(有些地方叫电气修试工区,负责所属变电站设备大型消缺、检修技改),配电工区(负责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及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电缆工区(有些地方与配电合并,看具体范围划属,负责配电站及电力电缆运行、维护、检修、技改),通信自动化工区(负责电力通信、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技改),大用户分公司(有些地方或许没有,负责35kv以上用电客户以及大容量用户的优质服务及电费核收),营销分公司(以供电区域命名,负责所辖范围用电检查、小容量报装计量、抄表核收等),电能计量中心(负责大用户表计安装、电表校量),电费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电费业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优质服务、大容量报装以及电力稽查),电力调度中心(有些地方已经实现*一体化,是电网控制中枢,从技术以及电网接线角度负责电网调度控制、运行方式制定、继电保护整定等),信息网络维护中心(有些地方不是此名但有类似机构,负责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物流服务中心(负责材料招标物流配送),培训鉴定中心(负责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基建工程公司(负责大型电力工程建设)。
另外地市供电公司还下辖若干农电企业以及三产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