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5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2
这两者是没有矛盾的。后者的期限起计时间是确定的,即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而前者的期限起计时间实际上是不明确的,即利害关系人可能是在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公证,这是虽然利害关系人是才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公证,没有超过一年的期限,但依照后者的规定,仍不得申请复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2
问,本人从没去过公证处,也没见过公证员,接谈笔录内容都是瞎编的,也不是本人签的字,公证处次超过二十年了不予复查了,公证书是1990年3月办的,我是因拆迁在2019年8月从拆迁办知道了放弃继承权的消息,我该怎么办,咋起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2
这两者是没有矛盾的。后者的期限起计时间是确定的,即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而前者的期限起计时间实际上是不明确的,即利害关系人可能是在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公证,这是虽然利害关系人是才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公证,没有超过一年的期限,但依照后者的规定,仍不得申请复审。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2
问,本人从没去过公证处,也没见过公证员,接谈笔录内容都是瞎编的,也不是本人签的字,公证处次超过二十年了不予复查了,公证书是1990年3月办的,我是因拆迁在2019年8月从拆迁办知道了放弃继承权的消息,我该怎么办,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