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低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4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8:24
没有权利。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保障贫困户生活的,按规定任何部门包括*无权冻结低保户低保金,所以*没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如果低保户违反低保*规定民政部门起诉低保户的,按规定*可以冻结。
法律分析*是没有权利冻结被执行人的低保,低保是国家为了维持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正常生活给予的社会保障,不属于家庭收入,不能被*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采取*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如果有联系方式,*会电话联系送达;没有联系方式的,*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具体通知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能通知的,应当通知,不能通知的,被执行人可以到*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2 08:25
没有权利。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保障贫困户生活的,按规定任何部门包括*无权冻结低保户低保金。
所以*没有这样的权利。
但是如果低保户违反低保*规定民政部门起诉低保户的,按规定*可以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