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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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08:41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财务处。拟定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卫生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制定局直属单位卫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型医用装备和设备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卫生经济、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三)卫生法制与监督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卫生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卫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督促办理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承办市*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制定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妇幼保健;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牵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卫生*的落实。
(五)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挂成都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的*、规范、标准,监督医疗机构执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指导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协助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协调处理医疗争议;承担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中医处。贯彻执行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运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规划;组织实施中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
(七)疾病控制处(挂成都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订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严重疾病、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负责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市防治人类重大疾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科技处。组织制定全市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科技信息管理与医学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卫生信息化规划和建设。
(九)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牵头组织对重大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区(市)县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干部保健处。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基本药物制度与药事指导处。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药物*;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措施,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处(挂国际合作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交流与合作。
(十三)纪检监察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