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贫困补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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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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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08:23
贫困补助申请理由如下:
1、家中人口特别多,父母抚养压力大;
2、家人生病没有劳动能力;
3、单亲或者是孤儿抚养;
4、家庭条件属实困难,没有多余的钱供自己上学。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第九条每年5月底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8月底前,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
贫困补助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机关的名称;
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
4、申请理由;
5、签名,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