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3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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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6:12
如果你是核定征收的,你可以不做帐的,按你的收入来交纳税金。
如果你是查帐征收的,你如果不做帐,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你的企业所得税是按你的利润来交的,没有帐,没有成本,所得税清算就比较麻烦了。
你看一下你是属于哪种情况吧!能建帐是最好的。
你的营业税少计提了一笔,附加税分录正确。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60.87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1360.87
按理说,应该先计提后交税,这样税金成本就可记入当月了。如果上月的没有做进去,只能做到本月了,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因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转影响当期所得税,而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申报,都是一季度的,没关系,可记入2月份。
以后先做计提,在当期结转,这样下月初扣税时就不影响当期损益了。
结转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不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都需要缴纳所得税。
2、想要避税,需要摊大成本(平时不论做什么都要*,然后进入成本)
3、降低收入(在销售过程中有不要*的买家,就不要把这笔账记进账内了, 设个账外账吧)
4、记住每到季末和年末时少开*,因为是要报所得税的时候,如果这时候开出*给你回旋的时间就少了,来不及平帐就只能交钱了。
5、有时会有朋友要你帮开*,一定要能推就推,哪怕对方说留税点也不行,因为你的税点不仅仅是开出*的税点,而是还有所得税跟着呢
6、现在有些商家通过给人开*赚钱,如果营业额实在大,*不得已时买点*吧,用小钱换大钱,不过千万不要买假的。经商总会遇到税务查账的,一旦发现有假票,那就有你摆的了。
7、避税一定要让人觉得合情合理,总是报亏的话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同样缴纳数额太高也一样引人注目,所以一定要偶尔少交一些。。。
(说了这些,感觉有点教唆人犯罪的意思,呵呵)
总的来说,希望能合理避税,做一守法公民。
1 电话费
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 餐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 住宿费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为出差是的住宿费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借出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差旅费
贷:现金
4 你的完税凭证是营业税的话:
借:应交税费(金)—应交营业税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如为*:
借:应交税费(金)—应交* 280
贷:银行存款
5 感觉你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错了
应该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8.05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9.64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8.41
6 工资是几个人的啊,太笼统了,很想帮你但是不知道怎么帮了,呵呵,如果没有个税的问题,你就做工资表的全员申报就可以了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跟一般纳税人处理不一样 借:原材料(包括进项税金额) 贷:现金或银存 进项税金部分因为不能抵扣所以进成本的,
求采纳
*是价外税,不是收入的一部分,也不是费用。所以按分录1
会计凭证是根据业务编制的,不根据时间噢 ;-) 如果三个月只发生一笔或很少的业务,可以按季度做凭证和记账,但报表要每月报,没有新数据的月份零申报。
已发
请查
供参考
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有关*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
201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专用*,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非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减。
*税控系统包括:*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
*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专用*不作为*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纳税人购买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申报环节的审核,对于纳税人申报抵减税款的,应重点审核其是否重复抵减以及抵减金额是否正确。
七、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确保该项*措施落实到位。
借:应交税费——已交* 1689
贷:银行存款(现金) 1689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or应付帐款
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