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3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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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3:29
由于死亡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和亲属精神损害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赡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初衷,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只有第一继承人完全不存在,第二继承人才开始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赔偿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原则上,死亡赔偿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的,视为权利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他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意思。《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