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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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9 06:30
法律分析:一般是没收药物,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者是行政处罚,具体视你所进货的数额,以及种类。国家管制药品是绝对不行的,否则就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