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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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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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07 12:06
所谓“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融资性贸易”,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融资性贸易”从2014年以来显现极大的风险,多地政府国资委部门都非常重视融资性贸易带来的风险,广东省曾明确禁止国有企业从事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
201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就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数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研讨,再次表明的国资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
有以下特征:
1、在融资性贸易中,金融机构的授信理念比较特殊。
2、融资性贸易的融资方式非常灵活。
3、融资性贸易采取的融资工具多样化。
4、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愈发多元化,并呈现国际化趋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9:14
目前,贸易融资产品通常是1年以内,且以90天以下为最多,短期限、高频率的特征十分突出。各企业通过使用贸易融资产品,达到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的效果,能够加速回笼资金或者增加现金流。
在目前我国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分类监管的背景,且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
如目前福费廷、*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均具有明显的表外化特征,游离于国际收支和外债管理的监测视野之外。但该部分业务实际上形成了银行的或有外债,成为跨境资金流入的隐蔽通道。而且,很多境外资金价格明显低于国内,不少贸易融资产品外汇资金来源于国外银行,利用境外金融市场利息低,融资成本少的优势加大境外融资力度,利用离岸资金转移至国内进行固定或者半固定化投资获取高额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贷款通则》第九条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贷款通则》第十条 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