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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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9:10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实施细则第五章第23条规定: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实施细则使邮*在以下三方面得以完善:
1、对凡邮*较为原则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使邮*易于理解和执行。
2、对凡邮*规定保护的权利,只有保护项目,没有保护措施的作了具体充实。
3、对凡在邮*中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发生较多问题的,有必要用行*规作出规定,以提_法律效能,促使社会执行各种事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