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5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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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11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有: 1、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2、支付报酬。受托人的义务有: 1、按指示处理事务; 2、亲自处理; 3、报告义务; 4、转移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委托合同终止 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