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5号文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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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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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21:01
国铁工程监〔2017〕65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回答于2018-01-09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铁工程监〔2017〕65号
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中国电建、蒙华公司,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 局工程质监中心:
现将《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铁路局
2017年9月21日
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检验检测单位对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除工程有特殊要求必须使用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采用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新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其进场质量验收的具体技术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产品采购、进场质量验收、检查检测制度,规定必要的检测频次、检查内容、机构人员及考核机制,保证铁路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防止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用于铁路建设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属于依法实行许可或者认证的,应在取得许可或者认证后方可采购、供应和使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场质量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进场质量验收制度,配备相应的进场质量验收机构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验收程序,配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保证铁路建设工程使用合格的自购材料构件设备产品。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对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行进场质量验收,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核查的基础上,按进场的批次和规定的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应当有书面记录和签字,并留档备查。
第十一条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规定实行见证检验的,必须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对试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委托和检测报告出具等事项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办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进场质量验收见证检验、平行检验制度,制定进场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按照监理规范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明确职责,配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检查进场材料构件设备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其质量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独立实施平行检验,进场材料构件设备产品的取样、送样应由监理人员自行完成,且不得使用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公正性的检测机构。按规定必须平行检验的,不得以见证检验代替平行检验。
第十六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材料构件设备产品不得在铁路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进场材料构件设备产品在工地试验室检验检测时,工地试验室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出具的试验、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签认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铁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进场质量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合格。对于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向有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参建单位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进场质量验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进场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检。
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